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海南省节能减排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形象,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特制定本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本准则旨在引导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共同维护节能减排领域的良好秩序。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鼓励非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照执行,共同促进节能减排行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 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坚守诚信原则,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真实、透明,不隐瞒、不欺诈,维护行业信誉。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第五条 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恶意压价、商业贿赂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章 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第六条 会员单位应将节能减排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生产。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会员单位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第八条 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定期监测节能减排成效,公开透明地报告节能减排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尊重知识,保护产权
第九条 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 鼓励会员单位之间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享节能减排技术成果,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技术提供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优质服务,客户至上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提供优质的节能减排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 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客户权益,保护客户隐私,不泄露客户敏感信息,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第六章 团队协作,共同进步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节能减排行业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第十五条 鼓励会员单位之间开展人才培训、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行业内部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节能减排事业的进步。
第七章 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支持节能减排教育和科普活动,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
第十八条 鼓励会员单位参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节能减排水平的提升。
第十九条 会员单位应关注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准则由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准则,如有违反,协会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资格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全体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海南、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