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收尾阶段,并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仍有一部分人认为,污染减排的实施阻碍了项目建设,延缓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真是这样吗啊?笔者认为恰恰相反。
污染减排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却造成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在当前我国面临严峻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危机也只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因素,而长期以来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弊端,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因素。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经济社会建设中一项带有全局性的战略部署。只有实现污染减排,坚持清洁生产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一些环境容量大的工业落后地区也不例外,如果不抓好污染减排,一味追求GDP增长,让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的行业盲目扩张,则资源环境成本的外部化将导致过度消耗支撑发展的基本要素,从而使经济建设和发展缺乏足够的保障、后劲和动力,必然难以为继。如果污染物排放得不到有效控制,环境负荷日益增大,由此带来的环境带来的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又有何意义?可见,污染减排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消减的不只是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在更深的层次和含义上,消减的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负担。
污染减排是经济优化发展的需要。经济优化发展事实上是指在一定的条件力求获得最优结果而不断改善内部不协调、不完善的状况,也就是对经济发展中各要素进行合理的科学组合,包括发展的环境、方向、模式和结构,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含量、高效益的经济格局,推动经济向高端发展;通过工程减排,使企业依靠推行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进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消减,为区域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增加自身未来发展和参与竞争的潜力;通过管理减排,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凭借内在实力的提高,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为保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制定了扩大内需的多项措施,生态环境保护被列为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说明保增长和实现污染减排的目标不冲突,而且污染减排还会带动环保产业的发展,这本身就是调整优化地方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的一大亮点。污染减排是经济优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污染减排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国家提出的减排目标和约束性指标是在现有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而得出的。随之而建立的计算、考核和监测体系,不仅有静态消减更有动态消减。动态指标关注当前发展的空间,不是要停止项目建设,而是要充分体现污染减排,在现有环境空间里进一步优化地方经济发展;静态指标则强调环境承载力,为后期经济发展预留空间。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或竣工验收、淘汰落后产能和当地政府的减排管理实施等,而不是指不要项目建设。相反,这种措施有利于更科学地考核经济发展如何实现清洁生产和保护当地的环境质量,这样节省下来污染物排放量,正是对当地经济发展空间的预留和保障。
污染减排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是与经济发展的相对统一。污染减排不是单纯的环保工作,而应理解为其作为一种当前经济发展的新手段和举措,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济发展的空间,增强发展的后劲,巩固发展的基础,提高发展的质量。它不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而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